1、必须是独立于生产者和贸易者的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认证工作。
2、必须拥有一支既熟悉茶叶生产、又具备有机食品生产和管理知识的检查员队伍,必须成立颁证委员会,必须具有对茶叶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和管理的能力,或者依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茶叶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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