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海口市食药监局与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新港水产码头批发市场、国贸北路大坤园茶叶市场及世贸茶叶城的茶叶批发零售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商家是否存在将散装茶叶私自打包成预包装茶叶销售、散装茶叶的标签是否规范等。
当天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新港商业城,该商业城内绝大多数商家为茶叶批发零售业户。在一家销售茶具的商行内,货架上摆放着几盒正山小种、大红袍等茶叶,透明盒子内则是一个个小袋包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茶叶的外包装上没任何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据该店老板称,这些包装好的茶叶是他从厂家进购散装茶叶后,自己将散装茶叶打包来销售的。
在相邻的一家销售茶叶店,执法人员发现店内销售的五包茶叶外包装上只写了一个大大的“茶”字,此外没有任何相关的信息。而另一边的货架上所摆放的七八盒“兰贵人”茶叶同样没有相关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的信息。“这些茶叶是从广州进货的,像这样便宜的一些茶叶,就是这样包装的。”该店老板说。
执法人员对一销售铁观音的茶行检查,该茶行老板也同样将散装茶叶打包成预包装茶叶。老板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客人事先预订的,他打包好后就放在货架上等客人过来拿。
不得销售私自包装散装茶叶
“有些商家为了提高销量或为节省时间图方便,预先将散装茶叶私自打包成预包装茶叶来销售。”据龙华区滨海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介绍,自21至22日,他们共对新港水产码头批发市场40家批发零售茶叶经营业户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仍发现存在上述情况。针对商家私自将散装茶叶打包成的预包装茶叶作下架处理,不得再继续销售。
执法人员称,商家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散装茶叶打包装销售,就是将散装食品变成预包装食品来销售,这样的茶叶为‘三无’茶叶,商家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在销售散装茶叶时,需贴上散装食品标签,须标有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相关信息,同时要做好台账记录;若现场顾客要求打包茶叶的,商家只能用统一的包装袋打包茶叶,包装上不得写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已对相关茶叶批发零售商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禁止私自将散装茶叶打包销售,要求散装茶叶必须有散装标签,同时茶叶货物必须离地摆放,限期三天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