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乌石农场岭头茶叶加工厂化检室获悉,从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3年时间里,该化检室共对进厂茶青抽样化检1521次,从未检测出茶青内含有农残物。
据了解,从2011年7月开始,该场对茶园管理和茶叶采摘制定了“四不准”规定,即“不准私购农药灭虫,不准私购化肥施放,不准用草甘膦等高毒农药灭草,不准对茶园周围10米内的作物施喷药物”。2012年,该场共购买30台农残化检器,每个茶叶生产队配发一台,每辆收青车配一台,要求做到天天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茶青不予回收,不准送入车间加工。
“每天的茶青从采摘到进厂要经过3道关的化检,茶叶产品自然安全可靠。”该茶叶加工厂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