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 > 普洱茶新闻 > 行业政策 >
普洱茶检验规则简介

(一)组批及抽样

以同一批原料、相同工艺、在同一生产周期内所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抽样。

(二)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须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

(三)型式检验

1、正常山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行使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行使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是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行使检验要求时。

作者:文哥
日期:2018-06-27
栏目导航
中国普洱网、立足源头、聚茶山资源、惠天下茶友
微信:514269183 滇ICP备1400421号-1
进入
中国普洱网服务中心
聚茶山资源、惠天下茶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