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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壶历代款识特点
 
   紫砂壶的款识与其它陶瓷制品的款识不尽相同,而独具特色。一把不具款识的壶,看上去使人感到很不完整,价值不高;虽具款识,但款识不美,也会使人感到这把壶欠缺文化内涵。历代制壶高手陶艺名家对印钤款十分讲究,它涉及到制作者的文化艺术素养,就像绘画领域内的“画外功夫”一样,我们把它称为“壶外功夫”,是壶艺的组成部分。纵观紫砂壶款识的发展历程,它既与紫砂陶的演变紧密相连,又与当时的书法篆刻同步发展。大体经历了由毛笔题写、竹刀刻划到用印章钤印的工艺演变过程。从传世的历代紫砂名壶看,见诸于实物的最早是明代万历年间时大彬所制的“时壶”。“供春壶”是没有款识的,钤有“供春”二字的壶,皆历代紫砂艺人所仿制。明代四名家董翰、赵梁、袁锡、时朋目前皆无实物资证。李茂林史载以原书号记自己的作品。 
   
  明代流行刀刻款识,周高起《阳羡茗壶系》说:“镌壶款识,即时大彬初倩能书者落墨,用竹刀画之,或以印记,后竟运刀成字,书法闲雅,在黄庭乐毅帖间,人不能仿,鉴赏家用以为别。”意思是说,时大彬请人用毛笔预先题写在紫砂胚体上,在紫砂壶将干未干时,自己用竹刀在胚体上依毛笔的提顿转折逐笔刻划。其后熟练,竟自行以刀代笔,不再请人落墨,赋予款识以个人风格,以致别人无法仿效,并因而成为历代鉴赏家鉴定“时壶”的重要依据。从传世紫砂器上观察,明代紫砂艺人中除时大彬外,尚有李仲芳、徐友泉、陈信卿、沈子澈、项圣思等一批壶艺名家刻划署款。以刀刻署款必须有一定的书法基础和较高的悟性,而一般工匠很难达到,当时宜兴紫砂艺人中有一部分人自己写不了字,只得请人落墨镌款,于是就有“工镌壶款”的专门人才,如明代的陈辰就是其中著名的一位,请他镌壶款的人很多。因此许多作品虽出自不同艺人之手,但所镌壶款均由一人为之,给历代鉴赏家们带来不少困扰。明代紫砂壶刻款字体流行楷书,多为竹刀所刻。竹刀与金属刀刻款不同,易于鉴别。竹刀刻款泥会溢向两边,高出平面,留有痕迹;金属刀刻款是在泥平面以下。 
   
  大约到明末清初开始逐渐流行印章款,据考许晋候的《六角水仙花壶》壶底有“许晋候制”篆文圆印,乃是我们所见由刻款改用印章的较早实物,此壶现藏旧金山亚洲美术博物馆。不过这个时期的紫砂艺人刻款和印章还是并用的,如惠孟臣、陈鸣远制的壶,“孟臣壶”一般是在诗词或吉祥语章之下镌刻“惠孟臣”三字。陈鸣远可能是最早把书法篆刻艺术施展于壶上的第一人。他的印款浑朴苍劲,笔法绝类褚遂良,行书款识“鸣远”二字时人赞其有晋唐风格。“鸣壶”一般是刻款与钤印并用,且大多是放在一起,这一特征反映由刻款向钤印过渡时期的特点。陈曼生承袭了陈鸣远的路子,在紫砂壶史上他首次把篆刻作为一种装饰手段施于壶上,“曼生壶”因壶铭和篆刻而名扬四海。曼生壶的底印最常见的是“阿曼陀室”方形印,仅少数作品用“桑连理馆”印。像“阿曼陀室”已是专用于曼生壶的印号。 
   
  紫砂茗壶用印多为两方,一为底印,盖在壶底,多为四方形姓名章;一为盖印,用于盖内,多为体型小的名号印。有些茗壶,在壶的把脚下也用印,称为“脚印”。清代有不少作品有年号印,如“大清乾隆年制”一类印,还有用商号监制印的,如“吉德昌制”、“陈鼎和”等,此类印鉴民国时期颇多,这一时期款识多集中镌于盖上、盖内、壶底,成为当时流行趋势,用于壶盖上的印章款大多是这种商号款。在壶盖上镌款的茗壶一般都是普通茗壶,极少有精品佳作。 
   
  紫砂壶的印章款多数为阴刻,钤在壶上变成了阳文。但阴刻的图章敲打在半干的泥坯上,如果用力过小,字的顶端刀痕往往难以显露,只有用点力才可以将印章的全部刀痕打印出来。所以即使是同一印章,打印力度不同的印痕,字根相同,字尖却是不尽相同的,这样也常给紫砂壶印鉴款识真伪的鉴定带来困惑。 
   
  紫砂壶用款识作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真款假壶,此类大多为名家应酬或市场供不应求时,由学徒或他人代制,盖上自己的印章。还有前代名家的印章身后流传下来,为后人仿制冒真。另一种是假壶假款,此类作伪手法颇多。现代伪造者多是仿制假的印章或镌刻假的款识,如采用照相制版技术,用铜锌版制出印章。也有一些仿制者任意凭空臆造,须加辨识。紫砂壶在烧成后再补款的现象目前尚未发现。
 
作者:玲儿
日期: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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