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凌云县出台《凌云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规定,鼓励茶叶企业、厂场和茶农自主进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新的有机茶申报认证,在认证机构颁发认征书后,给予无公害20元∕亩,绿色食品40元∕亩,有机茶150元∕亩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出入境茶叶出口企业基地备案认证,一次性奖励5万元。
同时,对茶叶企业规范标准化茶叶加工生产,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制度地企业给予3万~10万不等奖励;对积极进行品牌创建并取得成果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国际驰名商标品牌或国际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
该县鼓励对茶叶进行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单位及个人积极投身茶叶产品开发、科技研发及工艺创新。对于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茶叶科研和科技成果进行0.8万~2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或个人进行市场深度拓展,在不同的消费城市开设凌云白毫茶形象店或专卖店(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给予2万~15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茶业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行茶叶销售,通过网络销售茶叶产品价值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该县大力培植规模以上企业,凡达到规模以上茶叶企业每年可获得奖励30万元,每年实际产值比上年度新增加1000万元的,再奖励10万元;鼓励茶叶企业自行技改,技改实际投入3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投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茶叶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