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委、县政府携手云南万慧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举办了“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新闻发布会,宣布以勐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今大福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8家龙头企业,经过严格审核,成为首批获准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今后,只要符合“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定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此促进勐海县普洱茶产业做大做强。
据了解,首批获准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这8家企业,产茶量和市场占有率均占勐海县茶产业的60%以上。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对农副产品产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形成保护,提升特色农副产品产地的传统优势农业发展,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据勐海县县委书记洪国正介绍,勐海县位于云南最南端,世居着傣、哈尼、拉祜、布朗等少数民族,气候条件优越,土壤肥沃,雨量充沛,生态系统良好,拥有得天独厚发展茶叶生产的自然优势,是国际茶界公认的世界茶树的原产地之一和驰名中外的普洱茶发祥地之一。一直以来,勐海县都是云南省乃至全国的产茶大县,全县大叶茶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二,普洱茶产量居全国第一。2015年,勐海县茶叶种植面积达57.75万亩,其中,有古茶园4.8万亩;年产茶2.4万吨;创建了大益、陈升号等知名品牌。
近年来,勐海县以“生态普洱、科学普洱、安全普洱、放心普洱和满意普洱”为抓手,积极打造“勐海普洱茶品牌”、“勐海名山名茶品牌”和“勐海企业品牌”,并于2012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经过严格把关,于2014年8月获得了“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
为了发挥“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促进本地茶产业升级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勐海县政府不仅确定了生产领域(全县现辖行政区划内的6个镇、5个乡及1个农场),而且还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管理规则,要求申请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茶企、合作社必须满足3个条件:首先,必须是管理规则中规定的勐海区域范围生产的产品;其次,必须在勐海注册登记,在勐海有生产厂房,且必须具备当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第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且随时要接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使用原料和终端产品的检测,结果符合质量安全及感官品质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未经许可的企业及产品,将不得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勐海县县长张世影表示,下一步,勐海茶将通过“统一标准标识、统一质量检验、统一管理溯源”,在市场上大力宣传和规范使用“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此提高品牌纯净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权益,从而使勐海茶的市场竞争力大大提升。同时,依托“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茶文化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勐海茶”的品牌影响力。除此之外,还要把茶文化与旅游结合起来,在勐海县开发以茶文化为载体的旅游资源,出台政策鼓励和服务与“勐海茶”有关的经济体,支持茶叶旅游产品的研发,促进茶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力争通过多方努力,把勐海县建设成为全国最大、最优、最安全、最生态、最健康的“中国普洱茶第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