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间艺人,大多隐姓埋名,众多精致玩件皆无款识。
景德镇陶瓷名冠天下,存留的名器上却难找到工匠名姓,因为制作是分工合作,经二十几道流水线作业,多数工匠终身只精于某道工序。合作完成者无法称为个人作品。
宜兴紫砂壶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工艺,从打泥条、围身筒,到成型,完整体现了制作者自己的技艺和风格趣味,落名款也适合了崇尚名器名工的市民文化。除却“文革”特殊年代,制作者都要郑重其事署名、不厌其烦落款。一把壶,至少可在壶底、壶盖、壶把三处看到作者的印章。
紫砂壶曾为贡品,但从无官窑,“乾隆御制”、“大清制造”一类的官印没能取代个人落款。在“合作社”、“紫砂厂”、“紫砂集团”的组织形式下,创作与生产,也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买家、炒家和藏家,都是只认作者不认单位的。
壶艺界自古尊重壶艺家的个体劳动,自古重视作者意识、责任意识与品牌意识。而对于这些意识的重视。而对于这些意识的重视,其意义是深远的。依照鲁迅的说法,那是“人的自我觉醒”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