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壶”的款识特征介绍如下:
文革壶的款识,大多简单、粗糙,缺乏艺术性,更遑论金石味。文革中有一个时期,批判成名思想家,提倡壶上不留名款。因实践中发现难以追究产品质量责任,后又采用阿拉伯数字和工号为记号,为了能在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追查到责任人。
文革中期,多在壶的底部刻印壶形的长方形木章,如“小六方”“海八方”“圆形壶”“菊球壶”“高狮灯壶”等。
文革后期,壶底多刻印不同材质的长方形(正方形)带框(边)的阴文“中国宜兴”款识。盖内刻印制壶人长方形款识,有些带长方形边框,字体楷、篆、隶三者具备。
当时制作文革壶的艺人有洪芬、碧芳、顺仙、金凤、跃进、航萍、菊华、若君、川娣、周桂珍、许益生、吴瑞华、葛岳彬,沈秀娟、谈小勤、周洪仙等,这些人中有的当时只是学徒,还有的是熟练工人,有的是工艺师。但现在,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了美术工艺大师和制壶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