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笔者分别在《农业考古·中国茶文化专号》、《中国茶叶》杂志发表《各地四种茶文化宣言、共识中的茶史与学术错误》。此后,一些网站、茶刊作了转载。笔者希望一些当事人,尤其是某文史并不内行的茶学家,作为茶文化学术权威,不遵循学术规范,能对这些“拍脑袋” 留下的明显错误有所醒悟和反省。但事与愿违,不仅没看到其任何相关话题修正文字,相反继续为某些错误辩解,俨然成为某些虚假不实茶史的代言人,严肃的学术问题被行政化,甚至江湖化。本文就此作一简评。
一、当代标志性虚假不实茶事之一:子虚乌有吴理真 指鹿为马江湖化
2004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世界茶文化蒙顶山宣言》,由某专家等人签字认定发布(以下简称“《宣言》”)。该《宣言》依据某茶学副教授缺乏基本文史与学术常识的所谓“考证”,在没有任何文献出处的前提下,误读南宋无撰文、书法、刻字、立碑作者及单位的“四无”碑刻《宋甘露祖师像并行状》(以下简称“《行状》”),将南宋以后出现的无籍贯、无家世、生死均为神话、各种名人辞典均无记载的虚构神僧吴理真,依据“甘露”字样,望文生义,臆断为公元前53年在蒙顶山种茶。因西汉僧有悖佛教常识,又将其僧人身份篡改为药农。凡是能读懂古文的读者,都能看出《行状》诸多虚构特征,而此前关于蒙山茶的各种文献均未见吴理真其人其事。
《宣言》如此认定说:“据文字记载和史迹佐证,雅安蒙顶山最早人工种茶。公元前53年,雅安人吴理真在蒙顶山种下七棵茶树,首开世界人工种茶之先河。”
自2011年以来,笔者已先后在本刊和其它茶文化报刊、网站发表了《子虚乌有吴理真——关于“吴理真虚构说”的四点特征和相关考述》、《吴理真是南宋以后出现的虚构人物》等多篇文章,对吴理真其人其事作了溯源考证。
(一)吴理真是南宋以后出现的虚构神僧,溯源解读《宋甘露祖师像并行状》
经笔者认真考证,吴理真是南宋以后出现的虚构神僧。其原始出处为成书于清道光丙午年(1846)的《金石苑》之《宋甘露祖师像并行状》。《金石苑》作者为清代官员、大学者刘喜海(1793-1853)。顾名思义,收入《金石苑》之《行状》,是作为金石碑记辑录下来的。该碑记来源于落款为南宋绍熙三年(1193)的石碑,现已散失不存。据刘喜海记载,《金石苑》中吴理真画像及《行状》碑文,均为原样临摹,并将年代确定为宋代,目录中列为《宋甘露祖师像并行状》。2011年,经笔者广泛搜罗,才将此《行状》复印件公布于世,而此前一直未曾公布,因与当地炒作的吴理真事迹有所出入。
《行状》原文如下:
师由西汉出,现吴氏之子,法名理真。自领表来,住锡蒙山,植茶七株,以济饥渴。元代京师旱,敕张、秦枢密二相,诏求雨济时。师入定救旱,少顷沛泽大通。一日峰顶持锡窠井,忽隐化井中,侍者觅之,得石像。遂负井右,建以石屋奉祀。时值旱魃,取井水,霖雨即应。以至功名、嗣续、疾疫、灾祥之事,神水无不灵感,是师功德有遗之也。故邑进士喻大中,奏师功行及民,宋孝宗敕赐灵应甘露普慧妙济菩萨像。(注:文中注有“淳熙戊申[1188]敕赐普慧妙济菩萨”)时绍熙三年(1193)二月二十六日,勒石于名山县蒙顶山房。
根据原始碑石临摹、收录于清代《金石苑》
笔者试译白话文如下:
法师由西汉神灵转世,今为吴氏之子,法名理真。从岭南地区到蒙顶山房长驻修行。曾植茶七株,以供饮用和观赏。南宋始元时代(南宋第一位皇帝为宋高宗,1127-1162年在位),京师临安等地持续大旱,皇上命张俊、秦桧枢密二相,诏告天下求雨救旱。法师小有神通,遵诏入定救旱。少顷便大雨倾盆,解除了京师等地广大地区的旱情。一日,法师持锡杖到峰顶井里,忽然隐化于井中。侍者寻觅,未见衣物、尸身,仅得石像。众人无不称奇,遂在井右建石屋奉祀。此后凡干旱之时,只要汲取井水,即下甘霖。以至功名利禄、子孙繁衍、疾病疫情、灾难吉祥之事,皆可求助神水,无不灵感。这是师之功德造福后人也。本地进士喻大中有感于此,遂向朝廷上奏,为师请功。淳熙戊申(1188),宋孝宗敕赐灵应甘露普慧妙济菩萨像。(注:文中注有“淳熙戊申[1188]敕赐普慧妙济菩萨”)时绍熙三年(1193年)二月二十六日,勒石于名山县蒙顶山房。
凡能读懂古文的人,都能看出《行状》半通不通、不伦不类,并无行状文体基本要素,家世、籍贯不详,来无影,去无踪,事迹均为显灵而已。与其说是行状,不如说是神话小品更合适。
所谓文献,指的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各类信息载体,胡编乱造的不能称之为文献。以此要求来说,虚构《行状》不能算作是历史文献。
按《行状》中出现的诸多佛教专用名词解读,主要记载南宋僧人吴理真求雨显灵等神奇事迹,其功绩并非植茶,“植茶七株”仅是附记而已。
因为《行状》中有“甘露”字样,当代始作俑者、已故某茶学副教授竟把此解读为西汉甘露年间(公元前53—前50),并前推为甘露元年。如采信此说,所谓的公元前53年出世的神僧吴理真,到南宋绍熙三年(1193年)的虚构“四无”碑刻《行状》,才露相显灵,期间断代1200多年,这样的所谓考证认定,违背基本的文史常识和学术规范。
《行状》为吴理真事迹孤证,此后相关文献均源于此。540年之后,有清雍正六年(1728)设立的《天下大蒙山碑》、雍正十一年(1733)编纂的《四川通志》两种文献,其中后者记载“名山县治之西十五里,有蒙山。其山有五岭,形如莲花五瓣,其中顶最高曰上清峰,至顶上略开一坪,直一丈二尺,横二丈余即仙茶之处,汉时甘露祖师姓吴名理真手植,至今不长不灭,共八小株。”这显然是对虚构《行状》断章取义之误读,成为“西汉茶祖” 吴理真的主要依据。
一般认为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为西汉末年或东汉初年,因为没有早期僧人去当地的记载,有违于佛教史,当地就将吴理真的僧人身份,篡改包装成有皇家血统的药农。下有图文另述。
(二)某茶文化权威专家近年微妙的心理变化
关于吴理真,近年来经笔者与某茶文化权威专家的交集,可以看出其微妙的心理变化
——2012年5月中旬,参加天台山国际茶文化学术研讨会时,笔者与某专家和另一位专家一起下山时,该专家询问某专家怎么看吴理真事,某专家说:“现在来看是宋代僧人了。”当时笔者仅考证吴理真为宋僧。
——2014年秋天,笔者发表了吴理真是虚构人物的考证文章,网上与某专家交流,希望他作为《宣言》当事人谈点体会,他说:“还是让历史去评判吧!”
——2014年12月12日,在台州召开的一次茶文化大会上,笔者直言提出要实事求是研究茶史,指出了吴理真等虚假茶史的错误,受到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长周国富会长表扬。某专家在发言时表态说:“关于吴理真,学术上是可以讨论的。”
——由某专家主笔、2015年7月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新茶经》书中,表述为“至今在蒙顶山上清峰仍保留着传说中的汉代吴理真栽种的七棵仙茶。”①“传说”不能作为学术认定依据。
令人惊讶的是,在2015年第11期《茶博览》杂志上,某专家发表了《对西汉甘露年间吴理真在蒙顶山种茶的理解》一文。该文没有提供任何南宋之前的文献,所引史料均为笔者反复在多篇文章写到,属于南宋“四无”碑刻《行状》以后、尤其是当地清代以后误读的多种文献,还有当代文献。而据笔者了解,其中说到的当代文献正是受到《宣言》等虚假认定的影响写上的。某专家认定“根据上述一系列文献可以认为,甘露大师(即吴理真)蒙山植茶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虚构的。”②大概底气不足,该文随后又补充说:“但话又说回来,吴理真其人的其他生平史料没有被发现,给人们留下了疑问空间。”试想,本是虚构神话,历代都未发现,尤其是当地近年竭尽全力都未发现,还能说没有发现吗?而作为学术认定,是发现以后再认定,还是尚未发现莫须有就作出认定,读者应该清楚的。
该文还将所谓吴理真在西汉甘露年间公元前53年种茶,与西汉神爵三年(前59年)王褒《僮约》记载的茶事相提并论,殊不知,前者是南宋以后出现的虚假茶事,是无根之木,而后者则来源于著名文献的真人真事。
退几步说,即使南宋“四无”碑刻《行状》可信,以断代1200多年的南宋文献,界定公元前的西汉茶事,这可以作为定论吗?符合学术原则和规范吗?某专家作为资深研究员难道真的不懂吗?
如果说当年某专家是在未经考证史实的情况下在雅安《宣言》上贸然签字认定的;那么,他在上述文章中没有提供新的文献依据作出的错误定论,无非是以学术权威的身份而坚持错误的强词夺理!这让人想起原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标志性语言:“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三)吴理真已被“江湖化”举例
关于真伪吴理真,当下已变为江湖化了。在专家、学者中,敢于公开质疑虚假吴理真的,主要有本人和周文棠、丁以寿三人,很多专家、学者或因利益关系,或因学术资源合作关系,或明哲保身,私下质疑此事也不愿表态。试举几例:
1)笔者本着学术良知质疑吴理真,本是正常的学术研讨,非常悲哀和可笑的是,据茶友告知,此事竟被当地一些主事者视为摧毁了他们的精神偶像,犹如掘了他们的祖坟,多次在相关茶文化会议上,在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仅揣摩、质疑笔者的动机,还以种种恶语中伤笔者,而少有人说公道话。吴理真之后,笔者已对各地多种虚假不实茶事、包括家乡宁波余姚的所谓“原始茶”和“六千年人工茶树根”提出质疑,不知这些人又作何理解?
2)一些专家、学者不愿化精力溯源考证,多是以讹传讹,人云亦云。某专家在不太相关的文章中,插上几句吴理真公元前54年在蒙顶山种茶的话语,笔者要求提供出处时无言以对,他竟然承认说人情大于学术。
3)某学者交流时说认同笔者的考证,但在著作中又模糊地写上西汉茶祖吴理真,见面时竟说人情重于学术。
4)2013年1月,成都某茶馆人士与某网站记者策划,设下鸿门宴,隔天邀请笔者去成都观摩《茶祖吴理真》,实际想在会上颁发所谓“特殊贡献奖”羞辱笔者。笔者因时间太紧未能成行,他们只能在网上炒作,一段时间还将该奖牌图片发布到各地彩票代理网点刷频抹黑笔者。人正不怕影子斜,佛家说,别人向你送礼而不收,等于他自己消受了。
5)一位著名专家得到了当地某些好处,感激涕零,竟然不顾20年前的考证定论,在尚未推翻前言的前提下,说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话语。
6)雅安一位主事者非常反感笔者质疑吴理真,说“某专家多好、多随和”,并发表《愿“和”风轻轻吹》,将正常的学术交流看成是“和”与“不和”。我说:“无非是为你们说好话吧?”
如此种种,让人唏嘘不已!
也正是在如此背景下,作为学术权威的某专家也不顾忌文史与学术常识,撰写专文,为虚构吴理真当起了代言人。
(四)以史学常识和规范来说,同时代文献未见其人其事,不能作为真实人物。
吴理真究竟是僧是道是药农?属汉属宋属虚构?以史学常识和规范来说,尤其是作为著名人物,同时代文献未见其人其事,不能认定为真实人物。就吴理真来说,除了南宋这篇虚构“四无”碑刻《行状》外,此前任何文献难觅其踪迹,更不要说西汉时代了。
著名茶史专家朱自振,早在1996年出版的《茶史初探》已明确指出:“关于蒙顶茶系西汉甘露大师(不管此大师是僧是道)手植的传说,纯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雅安吴理真广场上的巨型吴理真塑像,以及当地送到中国茶叶博物馆的吴理真雕像,均为药农或农民。
某专家为了迎合当地药农、农民之说,在《对西汉甘露年间吴理真在蒙顶山种茶的理解》一文中巧妙地说吴理真“身份是农民,后来剃度为僧” ③,这么说还不是僧人吗,不知某专家作如何解释?而始作俑者、某茶学副教授则说他出身王室。本是没有生平家世的虚构神僧,又何来出身?农民乎?皇族乎,都是臆断而已!
事若反常即为妖。将虚构南宋僧人吴理真神化为西汉茶祖,让海内外茶人、游客对虚构的所谓“西汉茶祖”顶礼膜拜,弄假成真,不仅滑稽可笑,学术认定,则更为悲哀,严重损害中国茶文化形象!茶之祖国搞不清这么简单的茶史,始作俑者、代言者并不为之感到羞愧,而所有有良知、正直的专家、学者,则无不感到汗颜。
多位专家、学者与笔者交流说,对是非分歧如此之大的标志性事件,早该进行专题研讨了,否则就是学术不作为。笔者从2011年开始呼吁至今,为何不研讨?事件并不复杂,究竟是搞不清楚,还是不想搞清楚?
二、 当代标志性虚假不实茶事之二:六千年前人工栽培茶树根,田螺山先民开始用陶壶、陶杯煮茶、饮茶
某专家为之代言的当代第二件标志性虚假不实茶事,是浙江余姚田螺山遗址出土的所谓六千年前人工栽培茶树根,并进而生发出田螺山先民已经开始饮茶。
2015年3月18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余姚市茶文化促进会、余姚市河姆渡遗址博物馆,在杭州召开田螺山遗址山茶属植物遗存研究成功论证会,15位专家组成员中,茶文化人文专家3人,博物馆专家3人(主要是人文方面的),茶科技专家6人,文物考古专家2人,日本教授1人。另有与会专家8人。专家地域以在杭州的为主。仅在一天短短5小时左右,完成两项任务,一是论证确认田螺山遗址山出土的山茶属树根是茶树根,二是论证确认这些茶树根是人工栽培的。
同年6月30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在杭州召集30多家新闻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确认田螺山遗址出土的“三批树根集中分布于居住区的干栏式木构房屋周围,粗细树根大多竖立于人工挖掘的熟土浅坑内,考古发掘表明它们属于先民在此人工种植树木的遗存;从树根形态、解剖结构、茶树特征性化合物——茶氨酸含量等综合鉴定结果,可以认定这批树根为山茶属茶种植物的遗存。”④
这两次会议都由某专家作学术报告,自2009年以来,他们3人一直从事相关研究,会前会后已发布多篇认定为人工栽培茶树根文章。
上述发布信息的关键词是两点,一是通过茶氨酸确认是茶树根;二是茶树根竖立于人工挖掘的熟土浅坑内,因此确认为人工种植。
本文勉强从其茶树根之说。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发布会数据为独家、独项检测,而此前包括德国、美国等海内外多家检测机构检测分别有认定、否定、不清楚三种,很多专家认为,从公正来说,古树根的最终检测应改送样为现场取样,一家检测为多家检测,单一成分检测为多种成分检测,并公布全部数据。再则,茶氨酸仅是氨基酸之一种,仅占氨基酸的6%左右,古树根既留有丰富的茶氨酸,一般不会仅保留一种活性成分,而是多种氨基酸和其它成分并存,单独检测前者,忽视后者没有说服力,全面检测并全部公布岂不更好?
2017年5月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高立志研究员带领的研究团队,已经破译茶树基因,笔者期盼通过基因检测得以确认。
本文主要探讨人工栽培问题。发布会的关键词是“茶树根竖立于人工挖掘的熟土浅坑内”。
笔者已在2015年第四期《农业考古·中国茶文化专号》发表《六千年茶树根是自然野生还是人工栽培的吗?》提出诸多疑问,本文补充以下几点:
1)以“熟土”确认6000年人工茶树根不可信。所谓“生土”和“熟土”,是土壤、考古等相关学科的专用语,相对于土壤的熟化程度而言。一般来说,原野及丘陵、高山地表下的原生土壤均为“生土”,而经过耕作,或是人类频繁活动、踩踏过的土地,则为“熟土”。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先民棚屋之间,包括今日农村宅基地周边,凡古之先民和今之居民频繁劳动、活动之地,浅表层都是“熟土”,是很难找到“生土”的。还有各地农村村头地角,留有大量自然遗留或人工栽培的风水树、风景树或古树名木,即使是自然遗留的古树名木,其根部浅表土壤一般都已变为“熟土”,难有“生土” 、“熟土”之分。
再说,当地地处水网地带,六千年来,经过无数次水淹之后,这“生土”和“熟土”还分得清吗?
因此,这样类似专业的发布,实则是经不起推敲的忽悠。以所谓的“熟土”确认6000年人工茶树根,难以自圆其说。
2)或是先民在野生茶树根边上种植农作物形成“熟土”。先民缺少工具,野生茶树根没有清理干净,而种上其它农作物,“生土”成了“熟土”,这是完全可能的。
3)采集经济时代需要人工种茶吗?众所周知,原始时代主要为采集经济时代,野生资源比较丰富,如果先民认识茶树,需要利用茶树,可以到山上采摘,何必人工栽培呢?再说茶树适宜长在山坡上。而据《茶经》转引《神异记》茶事,当地晋代310年前后,余姚人虞洪到瀑布山采茶,这已是早期采集利用茶叶的著名茶事之一,两者时间跨越4000多年,为何虞洪不去田螺山采茶?
4)仅凭茶树根不足以证明先民利用茶树。如要确认先民利用茶树,最有力的证明是留下茶叶遗存,田螺山遗址留有树叶、鱼鳞、橡子葫芦皮等自然遗物,如果先民已开始利用茶叶,是有条件留下鲜叶或干叶的。如最近公布公元前141年逝世的汉景帝刘启墓中,发现目前遗存最古老的茶叶,这说明汉景帝爱好茶叶。这才是考古的的真凭实据,才有说服力!
5)出土的三处根块都是密集丛生和散生的,符合自然野生特征。人工栽培一般会是有规律排列,出土现场不仅三处无规则散布,每一处根块都是密集丛生和散生的,试想人工栽培会如此密集、散乱吗?
6)望“陶”生义,奢谈先民用陶壶、陶杯煮茶饮茶,犹如天方夜谈。
某专家在上述两次大会作学术报告时,均说到出土的类古茶具陶器是余姚先民饮茶的佐证:“其中特别是陶壶,它的形状与现代侧柄陶茶壶(见下图)极为相似,陶杯与现代茶杯也比较相似,由此更可相信,余姚田螺山先民早在6000年前就已经开始使用陶壶、陶杯来煮茶、饮茶了。”⑤30多家新闻单位都按此报道了。
看到出土陶壶、陶杯,便说这是先民用来饮茶的,为什么不是饮水或饮酒的呢?水是生命之源,饮水是人类维持生命的第一需要;酒则能在自然环境中生成,酒的发明一般认为比茶更早。如果陶壶、陶杯中留有茶叶遗物或遗迹,这才是有力的物证。
没有采摘茶叶或更多其它人工痕迹,怎能确认人工栽培?奢谈先民煮茶饮茶更如天方夜谈!这么丰富的想象,已经不是学术范畴了,作为故事演义更合适。
7)考古认定无法见证和还原历史。考古发现历史,反过来又见证并还原历史。6000年人工茶树根之说,与传说的神农氏断代1000多年,与文献记载的当地茶文化断代4000多年,没有历史传承,根本无法见证和还原历史。
还有其它诸多疑问,这里不作赘述。很多专家、学者认为这是茶史大跃进。
考古以文物实物说话,仅凭勉强认定的茶树根和陶壶、陶杯,便认定田螺山先民人工种茶并煮茶、饮茶了,这如何让人信服呢?这何尝不是一种高级炒作呢?比下文的“原始茶”说了更大的故事。难怪有人说,与其说是考古成果,不如说是几位茶学、考古专家与政府默契配合的“公关”成果。
自2009年以来,类似文章某专家等3人已至少发表七八篇之多,包括下文说到的“原始茶”, 某专家堪称余姚虚假不实茶史的忠实代言人。这又让人想起王勇平的标志性语言:“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三、 未知名称樟科植物被认定为“原始茶”,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客观事实,不伦不类
2008年11月27日,由某专家主持、签字发布的《余姚共识》,称余姚是中国
“原始茶”的源头,6000多年前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樟科植物为最早的“原始茶”。
据考古记载,该遗址遗存大量樟科及其它植物,其中樟科植物已知的有细叶香桂、山鸡椒、钓樟,还有一些未知的。这些樟科叶片大量散堆于地面上,有的装在陶罐中,可惜没有保留一些,只留下照片资料。下图即为当时留下的具有代表性的未知樟科植物叶片残片照片,未确定是什么属、什么种。有考古学家认为,先民可能用于羹饮之类,有人则称其为“原始茶”。
顾名思义,“原始茶”应该是茶的先祖之类,跟茶叶有直接关联,但此“原始茶”跟茶叶风马牛不相及。
樟科属双子叶植物纲、木兰亚纲。该科约45属,2000—2500种,分布于热带、亚热带或温带,中国约有20属420余种。大多为乔木或灌木,有含油或粘液的细胞,最常见的有樟科樟属的香樟树。如上述三种樟科植物,其共同特点与香樟树一样,叶片或树皮带有香气,干燥后容易燃烧,均可药用,但古今少见或未见饮用记载。
这些尚未确定是什么属、什么种的樟科植物叶片,根本无法断它有毒或无毒,是否可以饮用,也不能确定所有樟科植物是无毒并适宜饮用的,文献中尚无相关记载。
“茶”与茉莉花、菊花、玫瑰花、桑叶、枸杞、人参等代用茶,或叫“非茶之茶”,性质不同,不能混淆,何况文献未见或少见樟科植物可以饮用的记载。当代食物比古代宽泛,亦未见或少见饮用樟科植物,余姚当地及浙江地区尚未发现,更没有风俗传承,当代也未见开发类似樟叶茶。以香樟树叶片为例,其天然芳香气味刺激性较大,或滋味欠佳,不适宜作为“非茶之茶”。连“非茶之茶”、代用茶都称不上,岂能称为“原始茶”?
笔者思考先民可能有以下用途:
1)作为原始中草药;
2)利用其天然芳香气味调节室内空气;
3)利用其天然芳香气味驱杀害虫,如樟木箱、柜是储存衣物、书籍防虫的最佳木材;
4)用于引火,樟科植物叶片普遍含有油性,易于点燃;
5)用于祭祀、民俗等活动。如宁波城乡民间至今保留着正月十四或十五元宵节,人们在家门口火烧新鲜香樟树枝叶“燂(烧)址界”的民俗,祈求吉祥如意去病消灾兴旺发财。点燃的香樟树枝叶劈啪作响,人们念念有词:
元宵夜,燂址界,珍珠白米燀进里,蚊虫垃圾燀出外!
大家都来燂址界,燂了址界发得快!
燂燂樟树梗,银子铮铮亮;
燂燂樟树叶,银子叠打叠;
金银财宝燂进里,腌臢晦气燂出外!
香樟树是宁波市树,资源丰富,遍地可见。河姆渡遗址樟科植物叶片的上述
用途,难道不比“原始茶”更客观、更靠谱吗?尤其是“燂址界”这样的乡风民俗,很多来自于远古,世代传传,经久不衰。
将未知用途樟科植物叶片称为“原始茶”,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客观事实,不伦不类,纯粹是为了显示茶文化悠久历史说故事而已。
此外,《余姚共识》将《茶经》明确界定为晋代的“虞洪遇丹丘子获大茗”故
事,提前到了汉代。丹丘子是仙家道人之号,《茶经·七之事》开头所列“汉丹丘子”并无出处,汉丹丘子与晋丹丘子是否一人尚待考证。将晋丹丘子提前到汉代,同时提前了虞洪的生活年代,与《茶经》相悖。
《余姚共识》所记东汉隐士“刘纲、樊云翘饮茶升天”,未见文献记载。
《余姚共识》通过前夕,笔者曾去某专家房间提出上述意见,未被采纳,通过时也没有征询意见之流程。
此后,某专家发表多篇余姚茶文化专题论文,突出记述“原始茶”,如《第十一届国际茶文化研讨会暨第四届中国重庆(永川)国际茶文化节论文集》之首篇《论浙江余姚茶的历史地位》等。
某专家在《余姚田螺山遗址疑似茶树根的物种鉴定与研究》一文记述说:“河姆渡的先民,利用樟科植物作饮料的说法被称作‘原始茶’,这是恰当的。我国中医中药中,很多用热水煮泡着喝的中草药,都称‘茶方’、‘茶剂’或‘茶饮’。” ⑥这两者有可比性吗?前者认定的所谓“原始茶”,根本未知植物名称、性状、用途,后者中草药则是医家久经实践有疗效的处方,但也并未如某专家所说,都称“茶方”、“茶剂”或“茶饮”的,而是称“某某饮”为多,如“生脉饮”等。
四、其它虚假不实、以讹传讹茶史
这里再记述几件某专家认定或著述的虚假不实、以讹传讹的茶史。
1)某专家主持认定、签字发布的《世界茶文化蒙顶山宣言》,将蒙顶山称为“世界茶文化发源地”、“世界茶文化圣山”,言过其实。
2)2013年6月14日,由某专家主持认定、签字发布的浙江磐安《磐安云峰茶共识》,其中写到:“东晋时,道教祖师许逊云游至此,惊鲜茶之优异,遂授之技艺,宣之四方。百姓感其德,为其立庙奉祀,开茶文化之先河。”该共识还写到:“至唐,茶圣陆羽登临,列所产‘婺州东白’为名茶,供皇室品用。”关于许逊茶事,任何国史、方志均无记载,仅采信于当代编撰的所谓传说,子虚乌有,纯属杜撰。 “茶圣陆羽登临”磐安亦未见文献记载。
3)由某专家签字认可、2009年4月10日发表的湖南《茶祖神农炎陵共识》第一条记述:“《神农本草经》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
近年某专家还在多种著述中坚持此说,其中在2015年第5期《世界农业》杂志《茶叶内含成分与人体健康》文中写道“《神农本草》记述: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⑦在2015年第7期《茶博览》《茶中珍品之湖北名茶(二)·神农奇峰》文中写道:“《神农本草经》载:传说‘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⑧
经笔者查考,并在《“神农得茶解毒”由来考述》等多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指出,《神农本草经》并无此说,该书记载的365种中草药,茶是作为“苦菜”记载的:“苦菜:主五脏邪气,厌谷,胃痹。久服,安心益气,聪察少卧,轻身耐老。一名荼草,一名选。生川谷。味苦寒。名医曰:一名游冬,生益州山陵道旁,凌冬不死,三月三日采,阴干。”
清代陈元龙著名类书《格致镜原》才引述相关记载:“《本草》: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得茶以解之。今人服药不饮茶,恐解药也。”这里作三点说明:一是此《本草》并非《神农本草经》,中国历代本草类著作繁多,据茶文化专家滕军转引日本冈西为人《本草概说》统计,中国隋代之前,已有《本草》类著作百种左右,唐代以后更多。如《茶经》引述《本草》,即为唐代《新修本草》,很多著述误称其为《神农本草经》。二是从该《本草》后句为“今人服药不饮茶,恐解药也”,“茶”字非“荼”字,说明是宋代或明代以后散佚版本,未见其它文献记载。三是“七十毒”非“七十二毒”,与较早记载神农事迹的《淮南子·修务训》相吻合:“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一日而遇七十毒。”所谓“七十二毒”仅是现代和当代之说。鲁迅在《南腔北调集·经验》说神农:“他曾经一天遇到过七十二毒,但都有解法,没有毒死”,未带“茶”字。
笔者考证“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 之说,由《格致镜原》记载演变而来,为近代或现代之说,尚未找到出处。
某专家等诸多茶文化著述所引《神农本草经》之说,只见书封图片而没有记述相关文字的书影,这是当代茶文化以讹传讹、莫须有的一个典型例子。
4)某专家在2014年第4期《茶博览》《茶中珍品之安徽名茶(二)·霍山黄芽》文中写到“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霍山县志》载:霍山黄芽之名,已肇于西汉。《史记》云:寿春之山,有黄芽焉,可煮而饮,久服得仙,则茶称瑞草魁,霍茶又为诸茗魁矣’。”⑨
笔者2013年查证,《史记》上并无此说,明显为以讹传讹,至于清乾隆《霍山县志》有无记载尚不清楚,网上说为清光绪《霍山县志》,《中国茶叶历史资料选辑》未见此条记载。笔者曾分别向霍山县志办公室打电话、发传真,查询此说出处,未见回音。不知某专家此说引自何处?
5)某专家主笔的《新茶经·尚周至汉魏六朝的茶文化酝酿》记述:“晋《华阳
国志》卷一《巴志》说:‘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封其宗姬于巴,爵之以子……其地……丹漆、茶、蜜……皆纳贡之。其果实之珍者……园有芳蒻、香茗。’表明在武王伐纣周朝兴国之初,巴地方就已经以茶与其他一些珍贵土产品纳贡宗周,并且已经有了茶园。”⑩
此说大概引于《茶经述评》等著述。笔者已发表的《〈华阳国志〉记载两处茶事并非特指周代》一文中指出,此说是对该志书的误读。该志书分述了历史沿革、地理、特产等,一般来说,方志所记特产为当时晋代所见主要特产,误读者将特产直接联系到沿革中的周武王时期,这从引文中诸多省略号可以看出。
这显然是不妥的,除非作者在特产中说明某时代开始即为贡品。而即使联系沿革,则可追溯为当地更早年代的贡品,也并非特指周代。
6)2011年,某专家在《绿茶与人体健康》文中说:“唐代《本草拾遗》早作出过总结性评价,认为‘诸药各为之药,茶为万病之药’。”(11)此说同为多为专家、学者所引,《本草拾遗》为唐代明州(今宁波)籍大医家陈藏器所著。2012年经笔者考证,此语出自日本荣西《吃茶养生记》。
五、学术乱作为与不作为,期待得到正本清源
限于精力,笔者未能阅读某专家的更多著述。但综上所述,已经可以说明某专家的学术态度和作为了,可见其在茶史学术方面有诸多乱作为,而对真假吴理真这样大是大非的茶史问题,不组织公开研讨,谨如多位专家、学者所说,又何尝不是不作为?
一些茶史、文史类事件,地方上限于人才和视野,未免溢美或夸大其辞,或随意杜撰,这很自然。但作为官方、权威单位或权威人士组织认定发布时,必须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考证,以免出现错误或纰漏,留下历史笑柄。这也是对历史的尊重,对时贤与后学的敬畏。
综观某专家茶史学术态度,如上述四种宣言、共识,无非是地方怎么说,就怎么去认定;某地杜撰出什么新的茶史,便加以引用,似乎没有或少有“考证”之说。为地方利益代言,自然会得到厚待,对中华茶文化则无疑是损害。
笔者最近在微博中评论原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的职业悲剧时这样写道:为国家、为人民、为公平正义代言才是正能量!希望各路发言人、代言人多为人民代言,不要为腐败势力、利益集团等负能量代言。
唐李世民云:“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学术认定宜严不宜宽,宜紧不宜松。国家对各类广告都作出了用语规范,不得使用“之最”等绝对化用语,作为严谨、严肃的学术认定,岂能随意化、行政化、江湖化。如果很多虚假不实或牵强附会的茶史、茶事,都像某专家这样这也可以,那也可以,而去作什么宣言、共识,茶史岂不大跃进了?十多年就搞出这么多虚假不实茶史,百年之后岂非《茶经》不经了?
历史经验表明,一些好事者编造的虚假不实历史,尤其是通过纸媒文字或碑刻等形式记录存世的,即使当时或后来作过澄清,时不时会被后世好事者津津乐道,作为地方史料挖出而沉渣泛起,而一般受众很难明辨是非,除非认真、严谨的学者才能正本清源。如上述南宋好事者虚构的神僧吴理真就是最好的例证,清代多种方志对其作了误读,当代则被大肆炒作,尊为茶祖了。
凡是存疑之事,尤其是存在严重争议之事,都不要轻易结论,这是学术的原则和起码道理。
错误难免,知错即改是任何人、尤其是以认真、严谨著称的专家、学者应有的治学态度。尚未发现某专家就某一错误发布更正。
笔者从新闻转到文化,自学进入学术领域,学龄有限,但已经就陆羽卒年、奉化《应梦名山记》记载曲毫茶两事发文自我正误,并多次声明,如吴理真等茶事考证有误,将在所有发表过相关文章的媒体上自我正误。
茶文化圈子不大,文史专家很少,当下认真研究茶史的资深专家不过十几人。任何学术权威,如果将明显错误的茶史,还在强词夺理辨称是正确的,或者意识到错误而不公开修正,倚权威卖权威,未免过于自信吧?而自信过头则会适得其反走向反面。
古往今来,像某专家这样,将虚假不实茶史,以“宣言”、“共识”方式,强势主持通过官方认定的,尚属先例。其主持认定的、著述中发表的这么多虚假不实历史,大多经过当代多种媒体在海内外广泛传播,目前尚未得到任何纠正或修正,即使今后得以纠正,其影响也是永久性的。可见认定、编造虚假不实茶史的后果有多严重!
这些学术错误也影响了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的清誉。提请研究会领导重视这些茶史错误,正本清源,该纠正的纠正,党中央、国务院都在为错误拨乱反正,何况错误认定的一些虚假不实的茶史呢?
六、结语:准确解读茶史,为各地政府、领导做好参谋
笔者已多次在文章中写到,中国茶文化源远流长,足够丰富多彩,能发掘出更辉煌的茶史当然更好,而类似吴理真、所谓六千年人工茶树根这样虚假不实、经不起推敲的茶史,只能严重损害中国茶文化形象。关键是准确地解读茶史,为各地政府、领导做好参谋,而不是误导。
普通读者很少有进入学术境界的,很少从学术角度解读茶史,大多爱读《三国演义》,而读不了《三国志》。领导不太关注茶史学术,问题不在领导,而是像某专家这样的学术权威误导的结果。记得2008年通过《余姚共识》时,笔者询问浙江大学茶学系一位负责加工的教授,了解丹丘子、虞洪这些茶史吗?她说不了解,完全信任某专家,他认定的不会错,他签字就跟着签字。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作为社会脊梁的专家、学者,更应有社会良知。
前文写到,有人质疑笔者开展正常学术研讨的动机,先后有三位茶文化领导,提醒或建议我,在披露、质疑虚假不实的同时,也伤了自己,对某些茶史问题不必太认真。笔者非常感谢领导的好意,自知质疑、否认上述虚假不实茶史不合事宜,但坚持走自己的路,在坚持认真、严谨研习茶史的同时,一旦发现有重大虚假不实茶史,会第一时间提出质疑。试想,如果专家学者不认真,各地何必成立诸多茶文化研究会,更不要学术委员会了!今天的人文就是明天的历史,我们不妨想想几十年、数百年之后,后人如何评价今天的茶文化。
中国茶史足够丰富多彩,各种虚假不实茶史只能损害中国茶文化形象。像某专家这样的资深研究员、学委会主任漠视学术规范与原则,刻意为各地虚假不实茶史代言,个中缘由读者自会明白。
陆羽《自传》云:“见人为善,若己有之;见人不善,若己羞之。苦言逆耳,无所回避,由是俗人多忌之。”这何尝不是一种鞭策和学习的榜样?
2015年12月19日,周国富会长在研究会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实事求是开展茶文化学术研究作了深刻阐述:“希望大家做一个学风端正的带头人和示范者。学术研究的灵魂是实事求是。搞政治不实事求是会误入歧途,搞经济不实事求是会劳民伤财,搞学术不实事求是会失德失信;实事求是不容易,实事求是要靠人格、智慧和艰辛;实事求是万岁!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后人称颂。茶有品,人有格,学有风,道有律,希望茶文化专家、学者,都能够认真践行当代茶文化核心理念,追求真理,敬畏规律,立德立行,建工立业,展现茶德茶格之美。”这真知灼见给笔者以极大的鼓舞
鲁迅先生冒着生命危险写出一篇篇针砭时弊正能量的杂文,他人背地里中伤、非议笔者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这些中伤、非议上不了台面的。
《史记》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1990年代以来,茶文化空前繁荣,可以说走在很多学科前列,常听一些茶文化专家、学者说起,当初学茶根本想不到当下如此热门,活动应接不暇。当下体制内的专家、学者,都有不错的薪水,退休后还另有天地,作为一位茶文化学者,笔者愿与各位共勉,超脱“利来利往”,以独立学人为榜样,精准、创新地解读、传承茶文化,为繁荣和发展中华茶文化而努力,无愧于伟大时代。
注释:
①《新茶经》第151-15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7月出版。
②《茶博览》,2015年第11期第53页。
③同上,2015年第11期第52页。
④2015年6月30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田螺山遗址山茶属植物遗存研究成果发布会”新闻稿。
⑤程启坤、姚国坤、虞富莲《余姚田螺山遗址疑似茶树根的物种鉴定与研究》,2015年3月《田螺山遗址山茶属植物遗存研究报告汇编》(会议资料)第31页。
⑥同上,第30页。
⑦《世界农业》,2015年第5期第199页。
⑧《茶博览》,2015年第7期第83页。
⑨同上,2014年第4期第75页。
⑩《新茶经》第25页。
⑪《科学饮茶益身心》第2页,竺济法主编,中国文化出版社2011年10月出版。
(原载2016年第二期《农业考古·中国茶文化专号》,本次作者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