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事,江湖了。庙堂事,肉食谋。行业协会PK《大象为什么不长毛》,拿茶农说事就有些牵强了。
方舟子这次真的摊上事了。
9月9日,云南普洱茶协会对外通气称,将针对方舟子《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提起诉讼,理由是“涉嫌损害普洱茶名誉及茶农利益”。除了要求方“公开道歉,恢复普洱茶名誉”外,同时向其索赔名誉损失费600万元。代理律师称,这600万元“是为云南省600万茶农提请的,要向云南每位茶农赔偿1元的名誉损失费。”
方舟子无视普洱茶繁荣发展的大好形势与权威机构的大量实验数据,妄议普洱茶饮用的安全问题,激起公愤之强烈可想而知。
过街老鼠,人人可以喊打。云南普洱茶协会主动发难,显示了一个民间组织应有的担当。如云南农业大学茶学专业的奠基人张芳赐教授所言,“周密完备的科研数据才是支撑任何科学理论的基础,面对科学我们就是要用科学事实来说话。”只要拿得出真实可靠的科研数据,方舟子所谓喝茶“致癌”的论点不攻自破,作为公众人物信口开河是要付出代价的。
只是,茶协要代表全省600万茶农每人索赔1元“名誉损失费”,这个诉求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别扭。
首先,茶协所指方舟子“涉嫌损害普洱茶名誉”的提法是不严谨的。按《民法》解释,名誉权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普洱茶作为物品显然不具备名誉权,也更不存在“恢复普洱茶名誉”的说法。
其次,茶协作为地方民间组织,是否有资格代表全省600万茶农打这场官司,从法律关系主体层面值得商榷。如果能证明方确实在“抹黑”普洱茶行业,受害者恐怕远远不止600万茶农。生产厂家、流通商、藏家乃至消费者,人人都有份索赔“名誉损失费”,每人1块钱哪够啊?茶协如果真要代表某一方起诉方舟子,能说得过去的也应该是代表协会现有的“个人会员822人,单位会员172家企业”(数据来自云南普洱茶协会官网)。茶协可以作为法人向方提起诉讼。
再次,假设这场官司打赢了,茶协真拿到了600万元“名誉损失费”,如何分配又是一个问题。说云南全省有600万茶农,零头算不算?如果多出来千二八百人,平均下来每人是几毛钱?如何保证发到每个人手上,又是一项浩大工程。除了“维权成功”的茶农,其它“受害者”再来主张权利怎么办?这笔钱是以600万茶农的名义拿回来的,茶协也不能想给谁就给谁吧?
方舟子“黄曲霉事件”(姑且称其为事件)持续在社交媒体发酵这段时间,鲜见哪个茶农在朋友圈响应。如今,行业协会站出来,以“人民的名义”替茶农维权,索要600万元“名誉损失费”,也许多数茶农还蒙在鼓里。
江湖事,江湖了。庙堂事,肉食谋。行业协会PK《大象为什么不长毛》,拿茶农说事就有些牵强了。
以“人民的名义”的确是个省事的做法。人多,势众,600万人一人一口唾沫,还不活活淹死你?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权利,哪怕是声名狼藉的假洋鬼子,转基因食品吃多了的伪科学家。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铁证在,不怕你胡说。
云南普洱茶协会这次“硬气”怼回去,在业界赢得掌声一片,可惜着力点拿捏得有瑕疵。这笔“名誉损失费”能否到手也许并不重要,大家只是想怼回去,出口恶气,让方舟子颤抖去吧。
方舟子也确实“颤抖”了,当天即在其社交账号回应:“云南普洱茶协会说要起诉我索赔600万,吓死我了,我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协会。如果在云南法院起诉,我认输。”
从积极的层面看,此次事件必将调动各界对普洱茶生产与储存规范、饮用安全性的空前关注。事实胜于雄辩,只要相关机构能拿出可靠的实验数据公诸于众,大家对普洱茶的偏见与误解自然烟消云散。
相信每个正常人都真心希望造谣者输官司、付出代价。这才是“人民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