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名山古寨茶特别火爆,普洱茶的包装上如果名山古寨的字样不醒目,还真不敢称自己为古树茶。这样一来,产品包装虽然醒目了,但也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名山古寨不知不觉间就成了商标,然后还是大家共用的商标。
名山古寨作为原料产地,理应被标注在产地那一栏。但现在大部分产品都是这样的,产品名称往往会出现名山古寨的字样。但在原料产地一栏,要么是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要么是大产区,比如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
对于一般茶客而言,这样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产品名称用到了名山古寨,茶商是有最终解释权的。比如老班章,茶商可以说是老班章味道的产品,也可以说是老班章风格的产品,所以可以用老班章三个字。只要原料产地与产品用料相符就可以了。既误导了茶客,又规避了风险。
像“老班章”这样的名山古寨成了商标,这应该算不上是市场的进步。以前茶商这样做,是想告诉茶客自己的产品来自哪里。现在大多数人则是把“老班章”三个字当做商标来给自己的产品增光。所以就造成了遍地老班章,却很难找出一片正品的局面。
长期以来,我始终难以想明白一件事。像“老班章”这样的名山古寨,其名字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老班章村茶农的,还是属于市场的,亦或是属于茶商的?老班章是从什么时候由山头变成公共商标的?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缺点,当老班章成为公共商标,对市场来说应是一种倒退。因为茶商良莠不齐,造假者使用这个名称,是给产地抹黑。最后的问题就不是一口锅里有几粒老鼠屎的问题,而是要从一锅老鼠屎中挑茶叶了。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老班章三个字出现在产品的产地列表里要比出现在名字里要好。最起码发现造假后,茶客还能以产品实际与说明不符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