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藏族所居地区,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历史上素不产茶。所需之茶主要通过毗邻之地供给。藏语三大方言对许多东西的称呼发音不同,但对茶则一律呼为“槚”(ja)。《茶经》:“其名一曰茶,二曰槚,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荈”。“其味甘,槚也;不甘而苦,舛也;啜苦咽甘,茶也”。可见藏语是借用了汉语对茶的古称。
茶正式传入西藏,是在吐著时期,盛唐的丰富物质文化成果,不能不对吐著以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因文成、金城两公主先后和亲吐蕃的直接推动,唐蕃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有了很大的发展,致使吐蕃出现“渐慕华风”的社会风气。茶文化作为中原的一种物质文化成果在这种交流中被传入吐蕃社会便十分自然。
据藏族史籍记载,茶是在松赞干布之曾孙都松莽布支在位时(676一704)传人吐蕃的。当时作为一种保健药物而受到赞普的喜爱。唐李肇《国史补》载:“常鲁公使西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诸者,此蕲门者,此昌明者,此湖者’。”其中,寿州、舒州在皖,顾诸在浙,蕲门在鄂,昌明在蜀,※※湖在湘。赞普虽拥有中原最名贵的茶、但都不晓其烹饮之法,可见当时在吐蕃社会中饮茶之习尚不普遍。关于这点,我们还可在敦煌、新疆出土的吐蕃时期的文献资料中得到佐证:在大量写卷、木简中,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物资是青稞、小麦、米、酒、牛、羊、皮张等,唯独不见有关茶的记载。由此我们也可以推知,至少9世纪初以前,吐蕃人还没有形成饮茶的社会生活习惯。茶这时虽已输入吐蕃,但还属珍稀物品。
历史证明:一种社会生活习惯和一种民族习俗的形成,总是离不开其所处环境的物质条件以及人们对这种习惯、习俗的共同需要,对于维系人生存的饮食而言,尤其如此。吐蕃不产茶,要靠内地供应,在没有形成可靠的、经常的贸易渠道之前,藏区的茶不可能得到可靠的供给;在社会上自然不可能形成饮茶的风气和习惯。综观唐蕃关系史,在初唐至中唐的约一个半世纪的时期内,双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虽有发展,但又经常受到战争的破坏,致使双方的联系受到很大的制约,内地的茶尚不具备大量输入藏区的客观条件,从而使藏区社会缺乏形成饮茶之习的物质基础。
晚唐以后,唐蕃关系进入了一个较稳定的和平友好共处时期。双方间官方和民间的贸易大大活跃起来,陇、蜀、洮、氓一带出现了官方开办的市易区多处,传统的民间贸易渠道也都畅通。唐之缣(丝织品)和茶成为与吐蕃市易马和耕牛的主要商品。由于安史之乱后内地农业破坏极严重,唐朝长期依赖吐蕃地区马牛等物的输入,作为交换的茶也长期地大量地被输入吐蕃。这就使藏族社会具备了形成饮茶之习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