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历行“茶马政策”,于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下诏“废团茶,兴叶茶”,促进了炒青绿茶的发展。但云南地处边垂,未经中原统治,并未受其影响。
至明末清初,西南各省屡遭兵燹战乱,清人挥兵南下平定三藩之乱后,重建统治秩序,恢复和发展原有的农业生产,又一次带来中原先进的制(炒)茶技术。
公元1644年清朝建立后,云南各地先后收归清政府统治,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清政府指派的云南总督鄂尔泰在云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设置普洱府治于宁洱,列普洱茶为贡茶,献于皇室,使普洱茶进入了一个历史上的辉煌时期。
清人倪蜕于《滇云历年志》(卷二)(公元1737年)记载:“雍正七年己酉,总督鄂尔泰奏设总茶店于思茅,以通判司其事。六大山产茶,向系商民在彼地坐放收发,各贩於普洱,上纳税课转行,由来久矣。至是以商民盘剥生事,议设总茶店,以笼其利权。于是通判朱绣上议,将新旧商民悉行驱逐,逗遛复入者俱枷责押回。其茶令茶户尽数运至总店,领给价值,私相买卖者罪之。稽查严密,民甚难堪。又商贩先价后茶,通融得济,官民交易,缓急不通。且茶山之于思茅,自数十里至千余里不止,近者且有交收守候之苦,人役使费繁多,轻戥重秤,又所难免,然则百斤之价,得半而止矣。若夫远户,经月往来,小货零星无几,加以如前弊孔,能不空手而归? 小民生生之计,只有此茶,不以为资,又以为累。何况文官责之以贡茶,武官挟之以生息,则截其根,赭其山,是亦事之出于莫可如何者也。”
在雍正七年,云南总督鄂尔泰奏请朝庭,于思茅厅选址设立官办的茶叶总店,指派朱绣任通判之职,亲自掌管总茶店,对普洱茶实行专卖制,六大茶山所产之茶,茶农采制后需全数运交位于思茅的总茶店,待选办贡茶入贡后方分由民间贩卖。
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的官方文告《禁压买官茶告渝》中有“每年应办贡茶,系动公件银两,发交思茅通判承领办送”的文字,可知当时的普洱茶,虽产于六大茶山,但是集中于思茅集散,贡茶采办亦在思茅。
清朝以来,普洱茶进入一个历史的极盛期,清·阮福《普洱茶记》(公元1825年)谓之:“普洱茶名遍天下。味最酽,京师尤重之。”
这一时期,也是普洱茶花色品种与制作工艺高速发展的时期,清·张泓《滇南新语》(公元1755年)载:“滇茶有数种:生性者曰木邦,曰普洱。木邦叶粗味涩,亦作团,冒普茗名,以愚外贩,因其地相近也,而味自虐。普茶珍品,则有毛尖、芽茶、女儿之号。毛尖即雨前所采者,不作团,味淡香如荷,新色嫩绿可爱;芽茶较毛尖稍壮,采治成团,以二两四两为率,滇人重之;女儿茶亦芽茶之类,取于谷雨后,以一斤至十斤为一团,皆夷女采治,货银以积为奁资,故名。制抚例用三者充岁贡,其余粗普叶,皆散卖滇中。最粗者熬膏成饼摹印,备馈遗。而岁贡中亦有女儿茶膏。并进蕊珠茶,茶为禄丰山产,形如甘露子差小,非叶,特茶树之萌茁耳,可却热疾。”
张泓记述的云南茶,不仅有产于六大茶山的普洱茶,还有邻近地区产的木邦茶,木邦茶粗老滋味涩,也做成团茶形式,不法商人用来冒充普洱茶,欺骗外来客商。
而真正的普洱茶分为嫩度极高的毛尖散茶;嫩芽制的二两、四两重的团形芽茶;还有跟芽茶相同嫩度的谷雨后采制的一斤至十斤一团的女儿茶。这三种普洱茶制品,加上产于禄丰山采刚荫发的芽尖制成珠形幼嫩绿茶的蕊珠茶,都是用来进献朝庭的贡茶。而其它较粗老一些的茶叶,则分散于市面销售。
这时期还出现了一种形式奇特的茶制品,是用最粗的茶叶熬煮成膏,做成饼的样子,这种茶膏,清《本草纲目拾遗》载“黑如漆,醒酒第一,绿色者更佳,消食化痰,清胃生津,功力尤大也”,在其卷六《木部》又载“普洱茶膏能治百病,如肚胀、受寒,用姜汤发散,出汗即愈;口破喉颡,受热疼痛,用五分噙口,过夜即愈;受暑擦破皮血者,研敷立愈”。但也有用较嫩的女儿茶熬制的茶膏,是贡茶花色的一种,进于宫庭。
到19世纪,阮福《普洱茶记》又多了几种新的制品形式:“于二月间采蕊极细而白,谓之毛尖,以作贡,贡后方许民间贩卖,采而蒸之,揉为团饼;其叶之少放而尤嫩者,名芽茶;采于三四月者,名小满茶;采于六七月者,名谷花茶;大而圆者,名紧团茶;小而圆者,名女儿茶,女儿茶为妇女所采,于雨前得之,即四两重团茶也;其入商贩之手,而外细内粗者,名改造茶;将揉时预择其内而不卷者,名金玉天;其固结而不改者,名疙瘩茶,味极厚难得。”
金玉天,就是后世所称黄片,较粗老揉不成条;疙瘩茶,即后世所称茶头,是茶叶中茶胶丰富,解茶时粘成一团打不散的,味道浓厚,极难得。
另外还有一种改造茶,就是把毛茶老嫩分开,把粗老茶团在里面包心,细嫩茶撒在外面盖面,然后蒸软后压制成形,这种制法改变了历史以来毛茶分季节、档次分别加工的单一形式,将不同季节、不同等级的茶叶混合加工,使低档茶的经济价值得以提升,同时也形成了后世拼配茶的雏形,这种方式一种被沿用至今,成为加工大宗货品的通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