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茶艺师
2、职业定义
在茶艺馆、茶室、宾馆等场所专职从事茶饮艺术服务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形体知觉能力,较敏锐的嗅觉、色觉和味觉,有一定的美学鉴赏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于少160标准学时;中级不于少140标准学时;高级不于少12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各等级的培训教师应具备茶艺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经验。培训初、中级茶艺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茶艺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实际操作的品茗室。教学培训场地应分别具有讲台、品茗台及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品茗设备;有实际操作训练所需的茶叶、茶具、装饰物,采光及通风条件良好。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c、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c、取得高级技工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d、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c、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