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普洱茶的基本概念、制程、仓储都有比较独到、客观的见解。对于一些初次接触普洱茶的朋友来说,颇具参考价值。围绕普洱茶这一话题似乎总是纷纷扰扰争论不休,观点概念层出不穷,资本与市场的相互博弈,茶商与茶客的恩怨纠葛,好不热闹。普洱是门大学问啊。以下的内容,是结合笔者自己喝茶所收集整理的一些关于普洱茶的片段,没有体系,没有章法,将就着看即可。
一、普洱茶概念
2003年3月1日实施的《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中,规范了普洱茶的定义:“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其外形色泽褐红;内置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这个定义包括了四个内容:
1、普洱茶的产地是云南省范围内的一定区域;
2、普洱茶采用的原料是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
3、普洱茶的加工工艺是独特的后发酵工艺,包括了自然后发酵工艺和人工渥堆后发酵工艺两种(也就是生、熟两种工艺);
4、普洱茶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即外形色泽褐红;内置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
普洱茶的基本概念:新手初次接触一定要看看(一)
2008年6月17日国家出台了新的普洱茶国家标准,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国家标准给普洱茶的定义是:普洱茶必须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且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
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保市、德宏州、临沧市等11个州市所属的639个乡镇。非上述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地区生产的茶不能叫普洱茶,云南茶企业到上述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外的地区购买茶箐,以此为原料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茶。
二、晒青
这是一个让很多茶油纠结的话题,很多关于制程的问题都由此引发。
首先我们要区分清楚一个概念,“晒青”不是“杀青”,这是本质上不同的两个工艺环节,晒青特指的是毛茶的“干燥”环节,可理解为“露天让阳光将揉捻后的茶叶自然晒干”。
“晒青”一词是普洱茶国标概念里的一个关键词,也是普洱茶制作的一个核心控制环节。优质的普洱茶原料必须坚持晒青,这个毋容置疑了,已经被专家和实践所证实,这里不做讨论。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认为不是晒青(烘青或者半晒半烘)就完全没有存放价值,没有后续转化空间,就不是普洱茶。我认为,这样的看法也有失偏颇。因为晒青的概念本身就是相对的,多雨的云南要保证所有的原料都是自然晒干,那首先要露天晒(并不是所有的农户都有遮雨透明的棚子),突然下雨又要抢收,若少量抢收不及的茶受潮后怎么处理?另外也不能保证所有铺晒的毛茶里里外外都是均匀一致的“干”,所以有部分茶菁不排除是经过烘干的。这个是客观事实,应该正确的面对,而不是一味的排斥与否定,只要不是伤及根本、破坏本质的长时间高温烘烤,我认为问题是没有那么严重的。下关沱茶里很多人都说用的是烘青,但结果是存上几年,依然转化正常,“甲沱在手,天下我有”的神话还在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