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世的历代紫砂器,见诸实物的是明万历年间的紫砂名匠时大彬制紫砂壶。自时大彬始,至清、民国及当代的紫砂器,其印鉴款识的表现方法有两种:
1、胎体:刀刻、印章钤印;
2、彩釉:釉上彩。
明代流行刀刻款识,由于使用的刀具和刀法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效果的款识:一种是等线体字,例如“玉香斋”三个字(见《龙语》),每个字的笔划粗细基本一致。
另一种是有书法韵味的楷书或行书体款识。例如福建省漳浦县盘陀乡出土的鼎足圆壶,壶底有“时大彬制”四个楷书字款。江苏省无锡县文管会收藏的三足圆壶,有“大彬”二字楷书款。这两个款识书法韵味浓,可以想见以刀刻出波折起伏的楷书效果。明代周高起说:“镌壶款识,即时大彬初请能书者落墨,用竹刀画之或以印记,后竟运刀成字,书法闲雅,在《黄庭》、《乐毅》帖间,人不能仿,赏鉴家用以为别。”用毛笔把文字写在胎体上,再用竹刀依毛笔的提顿转折逐笔刻划出。时大彬后来熟至生巧,不再请人“落墨”,而是自己以刀为笔,由此,赋予款识个人独特风格,以至别人无法仿效,并因而成为历代鉴赏家鉴定时大彬作品的一个重要依据。时大彬的作法影响了他的弟子门生,所以李仲芳也自己动手,并且有时替时大彬刻款,但功力不逮,“手法自逊”。
明末清初,在印章款识出现后,仍有一部分人继续用刀刻划署款,同时并用钤印,如惠孟臣、陈鸣远。
陈鸣远是紫砂器刻划钤印转换时期的代表人物,他不仅用刻划方式署款留名,也使用印章。刻划款主要用在紫砂器腹、底部,印章主要用于壶盖内、壶底等部位。印文主要内容有“陈鸣远制”、“陈”、“鸣远”、“鹤 ”、“隈 ”等。陈鸣远在刻款钤印方式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既继承了明代壶艺家显示自信、追求典雅质朴的艺术风格,又开启了清代钤印留名,以印代刻,诗、书、画相得益彰的新局面。
以刀刻署款必须有书法基础或较高的悟性,而一般工匠很难达到。刻款麻烦,速度慢,不适应商品生产的要求,因此它逐渐让位于印鉴。
印模是艺人们按照既定文字与图案预先刻制的模具,以代替竹刀在紫砂器胎体上留下印鉴。印章可以不断地重复使用,适应了批量生产的需要,也避免了同一个艺人在不同环境下受各种因素影响,使刻划的款识产生异变,给后人鉴赏带来不尽的困扰。印章有两种:一是图案印章,一是文字章;还有图文相结合的印章。
印章款识的外型是多姿多彩的,有正方形、长方形、异形或称肖形等。
圆形章:许晋侯制水仙花 壶,壶底钤有“许晋侯制”四字圆形章。
椭圆形章:余剑霞制井栏壶,“余”字是椭圆形章。黄玉麟制大提梁壶,壶盖内钤“玉麟”椭圆形章。
正方形章:徐飞龙制汉方壶,壶底钤“荆溪徐飞龙制”六字正方形印。
长方形章:清代末期仿时大彬壶,壶底钤“时大彬制”四字无边框楷书印。惠孟臣制壶有钤长方形印的,如“一杯中山小.孟臣”,即是朱坭水平壶之壶底印,为长方形。
单边框:如“宜兴紫砂”、“荆溪杨记”等印为单边框。
双龙戏珠框:双龙造型为清代龙,印文为“豫丰”。
回云纹框:如印文为“荆溪紫砂”。
肖形印:如清末制作的铜提梁壶,盖为嵌盖的,盖上钤有葫芦形印章,印文“豫丰”。
这几种印形中以正方形印最常见,各种身份的人都用,明、清、民国、当代也常见用正方形印者。较少见的是肖形印,椭圆形多用在盖内或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