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茗茶”是“名茶”之误。我的朋友黄先生告诉我说,其实不然。
陆羽《茶经》“之一·茶源”:“茶者,南方之佳木也。……其字或从草,或从木,或草木并。其名,一曰茶,二曰槚,三曰茨,四曰茗,五曰荈。”
从字形上看,茶字有的从草部,有的从木部,有的草、木兼从。从草部的写作“茗”,出自《开元文字音义》;从木部的写作“槚”,出自《本草》;草、木兼从的写作“茶”,源于《尔雅》。
郭璞《尔雅注》云:“树小似栀子,冬生,叶可煮羹饮。今呼早取为荼,晚取为茗,或一曰荈,蜀人名之苦荼。”意思是说,早上采摘的是茶,晚上采摘的是茗。
因此,茗和茶都是名词,是茶的两种叫法,茗茶是并列词组,分别指晚上和早上采摘的茶叶,是茶叶的统称。
“茗茶”,与“陶瓷”、“柑桔”异曲同工。陶与瓷同样是土经高温烧制而成的,因温度不同又有区别,是指用土烧制成的器物;《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水土异也。”同样是橘树,产地不同,分称橘、枳。
由此看来,“茗茶”并非“名茶”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