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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流通之退引


     退引[Used certification] 退还和用过的废引票。

各代引制一致规定,每引只能使用一次;规定茶商将茶运至指定地点报验或到销售地将茶卖毕后,茶引即由验关官吏核收或茶商上交当地指定机构截角作废,废票由当地机构再退还产地发售单位或上交户部“查销”。《明会典》:“如将已批验截角退引,人山影射照茶者;以私茶论。”又云:“景泰五年(1154),令将引由照茶,依例批验截角。卖毕,随赴住卖所在官司告缴,封送各该批验所,类解本部查销。”

作者:佚名
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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